網貸,又稱P2P網絡借款。P2P是英文peer to peer的縮寫,意即“個人對個人”。網絡信貸起源于英國,隨后發展到美國、德國和其他國家,其典型的模式為:網絡信貸公司提供平臺,由借貸雙方自由競價,撮合成交。資金借出人獲取利息收益,并承擔風險;資金借入人到期償還本金,網絡信貸公司收取中介服務費。
一位業內人士表示,不少網貸平臺都是資金池模式運營,不可避免地面臨短貸長投、資金錯配的風險,一旦有風吹草動,投資者出現恐慌,平臺極易面臨擠兌。而記者從部分網貸平臺上看到,高管團隊中既沒有互聯網從業經歷,也沒有金融從業經歷,很難有處理這類問題的經驗。
不只是經營風險,還有道德風險。網貸平臺之所以敢于承諾如此高息,不排除其一開始就是給投資者畫餅。上述業內人士表示:“尤其是一些做自融的平臺,你圖他的息,他圖你的本。如拉黑新浪的中匯在線就是因私下挪用了已進行托管的銀行承兌匯票,導致新浪和投資者蒙受損失。”因此,P2P有風險,投資須謹慎。
盡快出臺互聯網金融的管理辦法,用立法的方式規范P2P網貸經營者行為。確立P2P網貸經營者的準入門檻,明確監管部門及其監管部門的職責。
由于網貸平臺實質上只是中介機構,進入門檻低,審批手續比較簡單。因此,網貸平臺正處于魚龍混雜的格局。新平臺不斷涌現,伴隨著業內出現不少問題。主要風險關注點有以下四點:
風險一、資質風險。
網貸不同于金融機構,金融機構是“凈資本”管理,無論是銀行還是信托公司都要有自己的注冊資本,其注冊資本少則幾個億,多則十幾個億甚至幾十個億,且注冊資本不是用來經營的,而是一種擔保、是一種“門檻”。但由于網貸公司門檻低,政府尚沒有出臺指導性意見,平臺軟件幾千到幾萬都可以買到,很多在民間借貸欠款很多的人,買了個平臺虛擬借款人、虛擬抵押物品,以高利率吸引投資人投資。高利率一般都是年利息最少為30%,個別平臺達到了50%到70%。
風險二、管理風險。
P2P網絡借貸,指的是投資個人通過網絡平臺把資金借給資金需求個人,看似簡單,其實是一個比銀行及其它金融機構都要復雜的模式。P2P網貸屬于新興產業,是金融行業的創新模式,其發展歷程不過幾年,市場并沒有達到成熟的地步。很多投資人及借款人都沒有正確對待這種金融產品,只是沖著高收益而去,而資金需求者則奔著套現而去。作為網貸公司本身,由于開設的初衷只是為了牟利,其組織架構中缺乏專業的信貸風險管理人員,不具備貸款風險管理的知識、資質,因此很難把握和處理好平臺運營過程中所出現的問題,產生大量的壞賬,最終只能倒閉。
風險三、資金風險。
關注一家P2P網貸平臺,投資人的資金流向也是至關重要的。不少網貸平臺不僅沒有采取第三方資金管理平臺,還可以動用投資人的資金,特別是一些網貸平臺出現平臺的老總自己借款從平臺借款幾千萬,用于企業經營,達到自借自用,風險無人控制也無人承擔,其背后隱藏著巨大的資金風險只能落在投資人的頭上,這也是成為不少平臺能出現跑路的原因。而目前最為安全的做法則是將投資人的資金置于第三方支付平臺進行監管,作為平臺要嚴控其動用投資人資金,唯有這樣才能給投資人的資金增加保障。